浙江省近日頒布實施《化學合成類制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,這是我國首個針對化學合成類制藥設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。
嚴峻形勢呼喚出臺行業標準
據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2016年1月~10月城市空氣質量監測分析,浙江省11個設區市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83.5%,同比上升5.2%。但在大氣環境總體好轉,其他各項大氣污染物平均濃度都紛紛下降的同時,臭氧濃度卻居高不下。全省各地污染天次中,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次最多,占總超標天次的56%。全省有過半縣級城市出現超標天次,1~10月全省設區市臭氧平均超標率達9.4%。
“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,尤其是臭氧指標在部分區域和時段不降反增。”浙江省環保廳副廳長盧春中表示,大氣污染物中的VOCs將源頭指向化學藥品原料藥生產企業。 ?
浙江省是重要的原料藥生產基地之一,原料藥在全省醫藥工業約占一半比重。根據最新的數據,浙江省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VOCs排放量為3.868萬噸,位居全省工業源第七位,占全省工業源總量的4.6%。
“《標準》從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主要污染物VOCs整治入手,將對浙江省制藥企業集聚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、制藥企業惡臭擾民和VOCs等污染物減排產生積極影響。”浙江省環保廳科技與合作處處長張福建認為,《標準》既相當于一部技術法規,又為制藥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劃定了一條不可逾越的環保“底線”。 ?
企業不達標將面臨停產
據了解,《標準》采用了分類分質控制,基本覆蓋了化學藥品原料藥企業涉及VOCs污染物的典型種類,并進行了細致的劃分。 ?
“2015年,省環保廳、省環科院對全省約170家化學藥品原料藥企業開展VOCs調研普查,統計出300余種VOCs物質。”據參與《標準》制訂的浙江省環科院政策與標準研究所徐志榮博士介紹,VOCs物質依照“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高毒害物質”和“影響人體健康的中毒害物質”標準,被分為A、B二類,A類物質列舉了16種,B類物質列舉了33種。企業可根據使用的原輔料、生產工藝過程、生產產品等情況,從《標準》中篩選需要控制的揮發性有機物及排放濃度限值。 ?
《標準》中對排放限值有嚴格要求。在一般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,除二惡英類跟國家標準持平外,其余均嚴于國家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。例如,苯的排放限值為1微克/立方米,遠嚴于國家12微克/立方米的標準。除此以外,《標準》還設定了一份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,其中大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標準為普通排放限值的2/3或一半。 ?
徐志榮介紹,雖然特別排放限值執行范圍的主動權交由地方政府,但如果這個地方大氣污染排放無法達到國家考核標準,省環保廳仍會聯合相關業務部門強制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標準。
隨著醫藥行業環保工藝技術的升級,許多原料藥企業VOCs處理技術已由傳統的活性炭吸附、水噴淋、等離子氧化手段向焚燒改進。針對焚燒技術推廣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稀釋排放問題,《標準》還設置了基準含氧量的要求,確保廢氣充分燃燒。 ?
按照《標準》要求,新建項目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,現有企業將在2018年10月1日前執行。屆時,不達標企業將面臨限產、停產整治等措施,直至企業達標排放。 ?
突破末端治理倒逼產業轉型升級
《標準》出臺,企業能夠做到嗎?
為了確保《標準》的適用性,浙江省環保廳、省環科院自2012年始,廣泛調研并征求全省各縣(市、區)環保局和化學合成類制藥企業的意見。隨著浙江省政府對大氣污染VOCs治理的重視和推進,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從最初反映標準設定過于嚴格,到自覺達標排放。 ?
然而,規范和指導企業治污行為,只是《標準》的表面之義。對化學合成類制藥行業發展產生引導性作用,才是《標準》的最終目標。
由于處在產業鏈的最初級,大多數情況下,原料藥出口只能獲取微薄的利潤。但是,生產原料藥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大大超過生產中間體、制劑和成品藥。單一的產品結構和較弱的抗風險能力,一直是制藥行業瓶頸所在。
“環保末端治理是被動治理,企業往往在投入大量環保改造成本后,還是難以避免關停的后果。因此,要達到排放標準,更重要的是調整產業結構。”張福建認為,地方政府進行產業扶持的同時,企業也應當從達標成本、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對自身進行評估。如果勉強達標卻失去市場競爭力,還是需要適時從技術革新、高端市場開發等方面,實現原料藥到制劑的轉型,在自主研發和自有品牌上打開新的局面。 ?
“《標準》實施后,必將對落后生產工藝及高污染企業形成淘汰壓力,推動化學合成類制藥行業的產業轉型升級,達到污染物排放的減量和產能產值增效的雙贏。”張福建表示。
信息來源:中國環境報